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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與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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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什麼是網路購物七天免費鑑賞期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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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:「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,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。」
- 根據消保法規定,買家在收到商品後享有七天免費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,退貨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(已使用過/下水洗滌/人為髒汙、毀損、修改,恕無法提供退換貨服務),且完整包裝(包含主商品、外包裝或外袋、保證書、發票、贈品等)。
- 個人衛生用品(如內衣褲)以及商品銷售網頁上特別載明之商品,為考量商品屬性特殊,保障消費者衛生,經售出後即不得退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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